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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鲁0282刑初1258号

裁判日期: 2017-06-01

公开日期: 2017-08-09

案件名称

傅某某、常某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即墨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傅某某,常某某,高某某,万某,王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百九十三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五十六条,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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