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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2行终53号

裁判日期: 2017-06-01

公开日期: 2018-07-12

案件名称

赵群与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辰溪县房产管理局行政登记二审行政裁定书

法院

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南省怀化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赵群,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辰溪县房产管理局,辰溪吉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全文

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7)湘12行终53号上诉人(原审原告)赵群,女,汉族,1970年12月3日出生,住辰溪县。委托代理人李光家,湖南五溪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辰溪县辰阳镇育才路。法定代表人肖崇友,局长。委托代理人汪先全,湖南丹山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辰溪县房产管理局,地址辰溪县辰阳镇育才路。法定代表人翟德峰,局长。委托代理人张小波,辰溪县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原审第三人辰溪吉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辰溪县晓园新村。法定代表人杨吉祥,总经理。委托代理人谭显友,湖南人和人(怀化)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张明婵,湖南人和人(怀化)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上诉人赵群因行政许可、房屋行政登记及行政赔偿纠纷一案,不服辰溪县人民法院(2016)湘1223行初20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原审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原审被告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辰规地字第20090112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系2009年10月29日作出,原审被告辰溪县房产管理局为赵群办理的房产证赵群于2013年8月就已经知道,赵群于2016年11月才提起行政诉讼,超过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二)项之规定,裁定:驳回赵群的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依法退还赵群。上诉人赵群上诉认为,1、一审程序违法。一审法院在审理本案时,只对上诉人进行单方询问且没告知上诉人举证期限,并在没有组织开庭审理的情况下,作出裁定;2、一审认定事实错误。2010年2月,上诉人与原审第三人签订购房合同后,到2013年8月上诉人得到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09年10月作出的辰规地字第2009(城)011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同时得知辰溪县房产管理局为上诉人办理了房屋产权的。但自2013年8月至2016年11月间,上诉人一直不间断地向二被上诉人和原审第三人主张诉求,直到2016年8月被上诉人书面拒绝上诉人的请求。存在时效中断的法定情形;3、一审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依法撤销辰溪县人民法院(2016)湘1223行初20号行政裁定,发回辰溪县人民法院重审。经审理查明,2016年11月10日,赵群向辰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1、依法撤销辰溪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对其位于辰溪县吉祥庄园3栋负1楼地下室的商品住宅房的行政许可;2、依法撤销辰溪县房产管理局对其位于辰溪县吉祥庄园3栋负1楼地下室的房产办理;3、由被告及第三人赔偿其经济损失420000元人民币。同年11月21日,该院对该案正式立案,编号为(2016)湘1223行初20号。本院认为,本案上诉人赵群在原审法院的诉讼请求:一是撤销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行政许可,二是撤销辰溪县房产管理局给她个人颁发的房产证。行政许可和房屋行政登记系两个不同的行政行为,且该两个被诉的行政行为不是同类行政行为,不可以合并审理,按照“一案一诉”的诉讼原则,赵群应当分别起诉。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其他行为侵权造成损害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原审人民法院在立案阶段并未按照上述规定,分别立案,也没有告知赵群对于所诉两个不同的行政行为应当分别起诉,而是三案并作一案立案,本院应予纠正。综上,原审法院的裁定并未按照“一案一诉”的诉讼原则进行裁判,在诉讼阶段也未正确释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辰溪县人民法院(2016)湘1223行初20号行政裁定;二、本案指令辰溪县人民法院继续审理。审 判 长  尹卫红代理审判员  李容容代理审判员  武春毅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代理书记员  肖丽红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