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115执2227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7-06-01
公开日期: 2017-11-09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南京市江宁区孟令军炒货厂与被执行人南京市江宁区老徐炒货经营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115执2227号之一南京市江宁区孟令军炒货厂、南京市江宁区老徐炒货经营部:南京市江宁区孟令军炒货厂申请执行南京市江宁区老徐炒货经营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苏0115民初14057号民事判决书中的内容,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承办人:尹之荣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