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库刑初字252号
裁判日期: 2017-05-07
公开日期: 2017-12-13
案件名称
杨泰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库尔勒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代表刘某,代表沈某,杨泰航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裁判日期: 2017-05-07
公开日期: 2017-12-13
杨泰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库尔勒市
刑事案件
一审
代表刘某,代表沈某,杨泰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