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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库刑初字252号

裁判日期: 2017-05-07

公开日期: 2017-12-13

案件名称

杨泰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库尔勒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代表刘某,代表沈某,杨泰航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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