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温民执1074号
裁判日期: 2017-05-07
公开日期: 2018-06-24
案件名称
申请人任二磊与被执行人张林虎、张茂杰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温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温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任二磊,张林虎,张茂杰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温民执1074号申请人任二磊,男,1992年5月17日出生,汉族,住温县温泉镇仓胡同31号7号附。被执行人张林虎,男,1986年4月21日出生,汉族,住温县温泉镇小南张村东大街1排16号。被执行人张茂杰,男,1986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住温县温泉镇小南张村蔡张路1排11号。本院在执行申请人任二磊与被执行人张林虎、张茂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于2014年11月1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查明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4)温民执1074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李友谊审判员 杨得坡审判员 刘振辉二〇一七年五月七日书记员 李炳佑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