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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陕0623民初1164号

裁判日期: 2017-05-06

公开日期: 2017-12-13

案件名称

郭闫云与郝保元、沙海霞合伙协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子长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子长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郭闫云,沙海霞,郝保元

案由

合伙协议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四十六条,第五十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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