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陕0623民初1164号
裁判日期: 2017-05-06
公开日期: 2017-12-13
案件名称
郭闫云与郝保元、沙海霞合伙协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子长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子长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郭闫云,沙海霞,郝保元
案由
合伙协议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四十六条,第五十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