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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322执551号

裁判日期: 2017-05-06

公开日期: 2017-06-13

案件名称

刘立中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中心支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新化县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执行结案通 知 书(2017)湘1322执551号申请执行人:刘立中,男。被执行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中心支公司。住所地:娄底市娄星区吉星路与桑树街交汇处0004栋05-901、1001号。负责人黄辉,该公司总经理。你们双方于2017年5月5日履行了(2017)湘1322民初190号民事调解书。另收取执行立案费50元,并已交接清楚,故此,该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谢往二〇一七年五月六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