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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渝0235执741号

裁判日期: 2017-05-06

公开日期: 2018-06-01

案件名称

云阳县建军五金门市与云阳牧牛源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拘留决定书

法院

云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云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云阳牧牛源实业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拘 留 决 定 书(2017)渝0235执741号被执行人:云阳牧牛源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云阳县人和工业园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5050370456W法定代表人:毛良模申请执行人云阳县建军五金门市与被执行人云阳牧牛源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云阳牧牛源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毛良模拒不申报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对毛良模拘留十五日。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三日内,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二〇一七年五月六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