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川1623刑初146号
裁判日期: 2017-05-04
公开日期: 2017-09-21
案件名称
被告人夏开贵、夏开进、蒲军犯故意伤害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邻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邻水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夏开贵,夏开进,蒲军
案由
故意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裁判日期: 2017-05-04
公开日期: 2017-09-21
被告人夏开贵、夏开进、蒲军犯故意伤害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邻水县人民法院
邻水县
刑事案件
一审
夏开贵,夏开进,蒲军
故意伤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