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0281行初23号
裁判日期: 2017-05-04
公开日期: 2017-06-01
案件名称
姜连荣与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分局治安管理处罚一审行政裁定书
法院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瓦房店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7)辽0281行初23号本院2017年4月17日对原告姜连荣诉被告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分局撤销治安管理处罚一案作出的(2017)辽0281行初23号行政裁定书中,文字上存在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原行政裁定书第二页下数第二行裁定书形成日期“二○一六年四月十七日”,现更正为“二○一七年四月十七日”。审 判 长 李 玲审 判 员 张 娜代理审判员 由金玲二〇一七年五月四日书 记 员 回 莉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