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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1303执恢119-号

裁判日期: 2017-05-04

公开日期: 2017-12-12

案件名称

李文琴、宋万芬、高道谦结案通知书

法院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1303执恢119-号李文琴、宋万芬、高道谦: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李文琴与被执行人宋万芬、高道谦民间借贷担保纠纷一案,申请人李文琴于2017年5月4日以被执行人高道谦已履行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为由,向本院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08)宛龙民商三初字第18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五月四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