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湘0621执51号

裁判日期: 2017-05-04

公开日期: 2017-07-10

案件名称

白某平与谭某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岳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岳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621执51号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湘0621民初100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白某平与谭某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谭某期已履行了全部义务。据此,本院(2016)湘0621民初1009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执行员  易己然二〇一七年五月四日书记员  陶珍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