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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3223刑初22号

裁判日期: 2017-05-04

公开日期: 2017-06-03

案件名称

何志燕犯危险驾驶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茂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茂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何志燕

案由

危险驾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

全文

四川省茂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川3223刑初22号公诉机关茂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何志燕,曾用名何飞燕,男,生于1974年4月19日,羌族,小学文化,农民,党员,四川省茂县人。茂县人民检察院以茂县检察院公诉刑诉(2017)2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何志燕犯危险驾驶罪,于2017年4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7年5月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茂县人民检察院指派助理检察员郭玲伊、谢如全到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何志燕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茂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7月1日00时34分,被告人何志燕醉酒后驾驶车牌号为川UEXX**的小型轿车由凤仪镇夜宴KTV出发沿凤仪大道由南向北往县政府方向行驶至凤仪大道清真寺路段处时,占道行驶,撞向车牌号为川UEXX**的小型轿车,造成两车受损无人员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后经检测,何志燕血液样品乙醇浓度为276.0MG/100ML。庭审中,公诉机关提交了被告人何志燕的供述、被害人陈述、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鉴定意见、书证等相关证据,认为被告人何志燕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诉请依法判处。上述事实,被告人何志燕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受案登记表、受案回执、立案决定书、取保候审决定书、被取保候审保证书、到案经过、户籍信息、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发还清单情、鉴定聘请书、鉴定资质证明、成都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物证鉴定所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通知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现场勘验笔录、方位图及现场图、被害人王某某的陈述笔录、被告人何志燕的供述笔录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何志燕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处拘役,并处罚金。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依法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何志燕案发后在现场等待交警部门处理,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告人何志燕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且被告人系初犯,确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四十二条、第六十七条款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何志燕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该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员  杨红二〇一七年五月四日书记员  刘笑附相关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是否机关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六十一条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七十二条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缓刑的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