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0622民初1018号
裁判日期: 2017-05-04
公开日期: 2017-06-16
案件名称
原告兰军志与被告赵显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书
法院
肇源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肇源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兰军志,赵显丹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肇源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黑0622民初1018号原告:兰军志,身份号码xxx,男,1961年5月9出生,汉族,个体,住黑龙江省肇源县新站镇新肇街。被告:赵显丹,身份号码xxx,男,1983年6月1日出生,汉族,个体,住黑龙江省肇源县茂兴镇。原告兰军志与被告赵显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2月1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兰军志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赵显丹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兰军志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给付借款本金30000元,按月利2分给付2015年3月8日至2017年2月7日期间利息13800元,逾期利息从2017年2月8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2、要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2013年7月8日,经案外人李明担保,被告向原告借款人民币30000元,被告及案外人共同为原告出具借据一张,并签订借款协议书一份,约定2016年12月30日还款,如到期不还,从借款之日起按月利3分给付利息。逾期,被告只为原告结算利息至2015年3月7日,之后的利息及本金至今未给付。故原告诉至法院。被告赵显丹缺席,未予答辩。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2013年7月8日,经案外人李明担保,被告赵显丹向原告借款30000元,被告为原告出具借据及借款协议书各一份。双方约定2016年12月30日还款,利息为月利3分。经原告多次索要,被告拒不给付,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给付借款本金30000元,按月利2分给付2015年3月8日起至2017年2月7日期间的借款利息13800元,逾期利息以30000元本金为基数从2017年2月8日起按月利2分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另查明,被告赵显丹已经给付原告自2013年7月8日至2015年3月7日期间的利息,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被告至今未给付。本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本案中,被告赵显丹为原告出具借据及借款协议,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根据法律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本案原被告双方约定还款时间,但被告未按约定日期返还借款,已构成违约。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30000元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关于原告起诉要求被告给付的利息,因双方约定月利3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息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故原告主张利息按月利2分计算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被告赵显丹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其行为应视为放弃对原告诉讼主张进行抗辩及质证的权利,由此所产生的可能不利后果,应由其自行承担。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赵显丹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给付原告兰军志借款本金30000元,利息13800元(2015年3月8日起至2017年2月7日期间的借款利息),之后利息以借款本金3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2分从2017年2月8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448元,由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云峰二〇一七年五月四日书记员 刘 颖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