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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晋0826刑初35号

裁判日期: 2017-05-04

公开日期: 2017-07-31

案件名称

被告人李岗、许鑫、安世超、宋坤、梁晨威、裴一文盗窃宁海林、李水红、张丽华、吴军杰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告人宋坤、李岗、许鑫、裴一文抢夺刑事一审判决书

法院

绛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绛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岗,许鑫,安世超,宋坤,梁晨威,裴一文,宁海林,李水红,张丽华,吴军杰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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