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102执454号
裁判日期: 2017-05-04
公开日期: 2017-11-01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某公司、某局与被执行人卿某某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02执454号申请执行人某公司。申请执行人某局。被执行人卿某某,女。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某公司、某局与被执行人卿某某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按照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湘11民终2102号民事判决书,卿某某已自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亦表示同意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湘11民终2102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五月四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