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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804执661号

裁判日期: 2017-05-04

公开日期: 2017-06-01

案件名称

刘建与郭茂文、郭素琴等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淮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刘建,郭茂文,郭素琴,淮安云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苏0804执661号申请执行人刘建。被执行人郭茂文。被执行人郭素琴。被执行人淮安云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淮安市淮阴区翔宇北道99号瑞林国际家具建材广场。法定代表人郭茂文,该公司总经理。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建与被执行人郭茂文、郭素琴、淮安云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刘建以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协议为由,撤销强制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刘 斌审判员 杨 剑审判员 徐燕红二〇一七年五月四日书记员 姚 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