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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鲁0302执2388号

裁判日期: 2017-05-04

公开日期: 2017-06-21

案件名称

成婷婷罚金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淄博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成婷婷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302执2388号被执行人:成婷婷,女,1986年12月4日出生,户籍地淄博市淄川区,现在山东省第二女子监狱服刑。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成婷婷罚金一案中,被执行人成婷婷暂无履行能力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本次执行被执行人债权执行未果。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2016)鲁0302刑初308号刑事判决书涉及没收财产部分的本次执行程序。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职权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李 钊审判员 何双全审判员 孙即桁二〇一七年五月四日书记员 刘 珂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