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0605执221号
裁判日期: 2017-05-04
公开日期: 2017-05-23
案件名称
王晓威与张友贤、鞠波海、曹胜利民间借贷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白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吉0605执221号申请执行人:王晓威被执行人:张友贤、鞠波海、曹胜利申请执行人王晓威与被执行人张友贤、鞠波海、曹胜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吉0605民初1704号民事调解书,现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执行员 刘玉山二〇一七年五月四日书记员 罗玉婷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