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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0605执221号

裁判日期: 2017-05-04

公开日期: 2017-05-23

案件名称

王晓威与张友贤、鞠波海、曹胜利民间借贷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白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吉0605执221号申请执行人:王晓威被执行人:张友贤、鞠波海、曹胜利申请执行人王晓威与被执行人张友贤、鞠波海、曹胜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吉0605民初1704号民事调解书,现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执行员  刘玉山二〇一七年五月四日书记员  罗玉婷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