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002执恢136号
裁判日期: 2017-05-04
公开日期: 2017-06-28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彭元球与被执行人杨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郴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002执恢136号本院于2017年4月12日恢复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彭元球与被执行人杨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于2017年5月4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四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