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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0122执72号

裁判日期: 2017-05-04

公开日期: 2017-09-30

案件名称

张瑞平与贾龙龙、贾虎虎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托克托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托克托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张瑞平,贾龙龙,贾虎虎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内0122执72号申请执行人张瑞平,无业,住托县。被执行人贾龙龙,,无业,住托县。被执行人贾虎虎,,无业,住托县。本院在执行张瑞平与贾龙龙、贾虎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对被执行人贾龙龙、贾虎虎的财产进行了查证,目前没有发现被执行人贾龙龙、贾虎虎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张瑞平也未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贾龙龙、贾虎虎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次执行程序无法继续进行,需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在征求申请执行人张瑞平意见时,其表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张瑞平发现被执行人贾龙龙、贾虎虎有新的财产线索,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刘全红审判员  云继新审判员  巴俊叶二〇一七年五月四日书记员  补亚飞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