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0122执72号
裁判日期: 2017-05-04
公开日期: 2017-09-30
案件名称
张瑞平与贾龙龙、贾虎虎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托克托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托克托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张瑞平,贾龙龙,贾虎虎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内0122执72号申请执行人张瑞平,无业,住托县。被执行人贾龙龙,,无业,住托县。被执行人贾虎虎,,无业,住托县。本院在执行张瑞平与贾龙龙、贾虎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对被执行人贾龙龙、贾虎虎的财产进行了查证,目前没有发现被执行人贾龙龙、贾虎虎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张瑞平也未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贾龙龙、贾虎虎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次执行程序无法继续进行,需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在征求申请执行人张瑞平意见时,其表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张瑞平发现被执行人贾龙龙、贾虎虎有新的财产线索,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刘全红审判员 云继新审判员 巴俊叶二〇一七年五月四日书记员 补亚飞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