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吉0104执恢22号

裁判日期: 2017-05-04

公开日期: 2017-09-14

案件名称

吉林省家天下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田萍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吉林省家天下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田萍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

全文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吉0104执恢22号申请执行人吉林省家天下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被执行人田萍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吉林省家天下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田萍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应给付申请执行人的款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5)朝民初字第1886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孙伟超审判员  郭俊立审判员  李长顺二〇一七年五月四日书记员  王世刚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