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0282执274号
裁判日期: 2017-05-04
公开日期: 2017-05-27
案件名称
曹淑杰与黄传惠曲莹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桦甸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桦甸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桦甸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282执274号曹淑杰、黄传惠、曲莹: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曹淑杰与被执行人黄传惠、曲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强制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五月四日风险提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