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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沪0115民初26181号

裁判日期: 2017-05-04

公开日期: 2017-05-17

案件名称

上海远翔服饰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XX,上海远翔服饰有限公司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沪0115民初26181号原告:XX,男,1989年1月11日生,汉族,住重庆市。被告:上海远翔服饰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法定代表人:居凤。原告XX与被告上海远翔服饰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原告未能按期预交诉讼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XX撤回起诉处理。审判员  张瑞明二〇一七年五月四日书记员  张 怡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