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沪0115民初26181号
裁判日期: 2017-05-04
公开日期: 2017-05-17
案件名称
上海远翔服饰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XX,上海远翔服饰有限公司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沪0115民初26181号原告:XX,男,1989年1月11日生,汉族,住重庆市。被告:上海远翔服饰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法定代表人:居凤。原告XX与被告上海远翔服饰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原告未能按期预交诉讼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XX撤回起诉处理。审判员 张瑞明二〇一七年五月四日书记员 张 怡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