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0122执2236号
裁判日期: 2017-05-04
公开日期: 2017-08-30
案件名称
黄雷动与韩瑞锋健康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中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中牟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黄雷动,韩瑞锋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0122执2236号申请执行人黄雷动,男,1988年10月4日生,汉族,住河南省新蔡县。被执行人韩瑞锋,男,1989年10月5日生,汉族,住河南省中牟县。本院在执行黄雷动申请执行韩瑞锋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黄雷动提出撤销执行申请并请求法院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6)豫0122民初358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长 张勇军执行员 王锡华执行员 贾慧政二〇一七年五月四日书记员 马 航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