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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豫0122执2236号

裁判日期: 2017-05-04

公开日期: 2017-08-30

案件名称

黄雷动与韩瑞锋健康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中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中牟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黄雷动,韩瑞锋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0122执2236号申请执行人黄雷动,男,1988年10月4日生,汉族,住河南省新蔡县。被执行人韩瑞锋,男,1989年10月5日生,汉族,住河南省中牟县。本院在执行黄雷动申请执行韩瑞锋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黄雷动提出撤销执行申请并请求法院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6)豫0122民初358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长  张勇军执行员  王锡华执行员  贾慧政二〇一七年五月四日书记员  马 航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