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鲁0502刑初616号
裁判日期: 2017-05-04
公开日期: 2017-12-31
案件名称
刘小辉、张家家破坏易燃易爆设备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东营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小辉,张家家,初新镇,张广北,郭团结,商强强,商小明,李冰,王明超
案由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