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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鲁0502刑初616号

裁判日期: 2017-05-04

公开日期: 2017-12-31

案件名称

刘小辉、张家家破坏易燃易爆设备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东营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小辉,张家家,初新镇,张广北,郭团结,商强强,商小明,李冰,王明超

案由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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