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1403民初1211号
裁判日期: 2017-05-04
公开日期: 2017-06-16
案件名称
张付林与张丽伟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商丘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付林,张丽伟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豫1403民初1211号原告:张付林,男,1970年12月23日出生,汉族,住商丘市睢阳区。被告:张丽伟(又名张利伟),男,1987年12月4日出生,汉族,住商丘市睢阳区。原告张付林与被告张丽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将(2017)豫1403民初1211号案件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判员 张培二〇一七年五月四日书记员 郭嘉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