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5执945号
裁判日期: 2017-05-04
公开日期: 2017-08-21
案件名称
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杨焕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945号申请执行人: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河西区。法定代表人:张伟杰,董事长。被执行人:杨焕英,住天津市河北区。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杨焕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5)北民初字第3812号民事判决书,该案申请执行人已撤回执行申请,现予以报结。特此通知。执行员 王 斌二〇一七年五月四日书记员 刘亚丽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