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0902执88号
裁判日期: 2017-05-04
公开日期: 2017-08-08
案件名称
乌兰察布市集宁正兴模板出租站与内蒙古世辰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乌兰察布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乌兰察布市集宁正兴模板出租站,内蒙古世辰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内0902执88号申请执行人:乌兰察布市集宁正兴模板出租站,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被执行人:内蒙古世辰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正兴模板出租站申请执行内蒙古世辰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集宁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7月4日作出的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6)内0902民初字第13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赵宏伟二〇一七年五月四日书记员 靳 娇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