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0802民初5196号
裁判日期: 2017-05-04
公开日期: 2017-07-01
案件名称
胡绍芳与王金娣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衢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胡绍芳,王金娣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浙0802民初5196号原告:胡绍芳,女,1963年2月17日出生,汉族,住衢州市柯城区。委托诉讼代理人:胡绍辉,原告之兄,住衢州市柯城区。被告:王金娣,女,1963年3月6日出生,汉族,住衢州市衢江区。原告胡绍芳与被告王金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1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胡绍芳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胡绍辉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王金娣经公告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胡绍芳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归还借款90000元及共计利息48720元,其中2014年10月18日20000元和2014年11月13日20000元至逾期之日应付利息21600元,2014年11月17日20000元的利息11040元,2015年1月17日30000元至逾期之日应付利息15120元;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诉讼过程中,原告将第1项诉讼请求中的支付利息请求变更为:2014年10月18日20000元和2014年11月13日20000元以及2015年1月17日30000元自借款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支付利息,2015年1月17日30000元自起诉之日按年利率6%支付利息。事实和理由:被告于2014年至2015年间到原告处借款90000元用于家庭运输及投资办加油站使用,双方口头约定借款月利率2%。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无果。为此,原告提起诉讼。王金娣未予答辩。原告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借款3份,被告未到庭质证。本院经审查后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根据原告的陈述及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的事实如下:被告出具的载明2014年12月13日归还借款的借据载明:今借到原告40000元,借款人承诺于2014年12月13日前一次性归还;如逾期未还,借款人自逾期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逾期利息,并按逾期时借款总额的每日20%支付违约金等内容。原告在借据上方标注“10月18日借20000,11月13日借20000”。被告于2015年1月17日出具的借据载明:今借到原告30000元,借款人承诺于2015年4月17日前一次性归还;如逾期未还,借款人自逾期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逾期利息,并按逾期时借款总额的每日20%支付违约金等内容。被告于2014年11月17日给原告出具借款20000元的借据载明了付利息10天的内容,原告在借据下方标注“2014年11月24号借10000,2014年11月27号借10000,从28号开始收息”。上述借款均系现金支付。借款后,被告未按约定归还借款本息。其他内容与原告的主张一致。本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应按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原告向被告交付借款后,被告理应归还借款而未归还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原告要求被告归还借款90000元,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主张双方口头约定借款月利率为2%,但其未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本院不予确认,依法视为不支付利息。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借款期限内的利息,本院不予支持。原告要求被告支付的逾期借款利息,未超过双方约定,亦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一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王金娣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胡绍芳借款90000元及利息(其中40000元自2014年12月14日起,30000元自2015年4月18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剩余20000按年利率6%计算,自2016年11月1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二、驳回胡绍芳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74元,公告费560元,合计3634元,由王金娣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童建国审 判 员 牛雪仁人民陪审员 陈红卫二〇一七年五月四日书 记 员 严高鹏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