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辽1102执806号
裁判日期: 2017-05-04
公开日期: 2017-09-11
案件名称
盘锦市双台子区强大物资经销处与杨香龙、李忠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盘锦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盘锦市双台子区强大物资经销处,杨香龙,李忠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盘锦市双台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辽1102执806号申请执行人盘锦市双台子区强大物资经销处。经营者侯金娥。被执行人杨香龙。被执行人李忠。申请执行人盘锦市双台子区强大物资经销处与被执行人杨香龙、李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调查未能查到被执行人杨香龙、李忠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同意对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作出的(2016)辽1102民初325号民事调解本次执行程序。在本次终结执行程序的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王焜二〇一七年五月四日书记员 关涛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