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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辽1102执806号

裁判日期: 2017-05-04

公开日期: 2017-09-11

案件名称

盘锦市双台子区强大物资经销处与杨香龙、李忠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盘锦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盘锦市双台子区强大物资经销处,杨香龙,李忠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盘锦市双台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辽1102执806号申请执行人盘锦市双台子区强大物资经销处。经营者侯金娥。被执行人杨香龙。被执行人李忠。申请执行人盘锦市双台子区强大物资经销处与被执行人杨香龙、李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调查未能查到被执行人杨香龙、李忠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同意对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作出的(2016)辽1102民初325号民事调解本次执行程序。在本次终结执行程序的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王焜二〇一七年五月四日书记员  关涛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