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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京0105民初1000号

裁判日期: 2017-05-31

公开日期: 2017-09-22

案件名称

杨洋与华艺侨(北京)拍卖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洋,华艺侨(北京)拍卖有限公司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全文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京0105民初1000号原告杨洋,男,1953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被告华艺侨(北京)拍卖有限公司,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农光南里1号楼10层1007,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25号北京汽车大厦7层708B。法定代表人张家彬,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林鸿,河北环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杨洋与被告华艺侨(北京)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艺侨拍卖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刘燕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杨洋、被告华艺侨拍卖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林鸿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完毕。杨洋诉称,杨洋分别于2016年6月14日、2016年7月18日与华艺侨拍卖公司签订三份《委托拍卖合同》,约定华艺侨拍卖公司受托拍卖杨洋所有的珐琅彩六方花觚、斗彩缠枝花葫芦瓶、螭龙纹带勾,以实物出境到香港的方式,参加华艺侨拍卖公司分部的秋季拍卖会。随后,杨洋先后向华艺侨拍卖公司累计支付委托拍卖费14000元。但华艺侨拍卖公司并未按照约定将三件藏品运到香港拍卖,在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工商所调解双方纠纷过程中,自认委托另一家公司进行了影像拍卖,并未将实物运到香港,而且无法提供任何拍卖会审批、备案以及藏品出境的手续。故原告杨洋以违反合同约定、未实际履行合同义务为由,将华艺侨拍卖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华艺侨拍卖公司返还全部委托拍卖费用14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华艺侨拍卖公司辩称,华艺侨拍卖公司按照约定履行了委托合同义务,将杨洋的三件藏品运到香港进行了拍卖,但结果均为流拍,三份委托拍卖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按照合同约定不应退还拍卖费用,故不同意原告杨洋的诉讼请求。经审理查明:2016年6月14日,杨洋作为委托人与拍卖方华艺侨拍卖公司签订《华艺侨(北京)拍卖有限公司委托拍卖合同》,合同编号HY0000266,合同载明拍品名称珐琅彩六方花觚,库号C0108,起拍价600万元,拍卖场次编“秋拍”“2016年港”,金额6000元。2016年7月18日,杨洋作为委托人与拍卖方华艺侨拍卖公司签订《华艺侨(北京)拍卖有限公司委托拍卖合同》,合同编号HY0000375,合同载明拍品名称螭龙纹带勾,库号Z0399,起拍价28万元,拍卖场次编“秋拍”“2016年港”,金额4000元。2016年7月18日,杨洋作为委托人与拍卖方华艺侨拍卖公司签订《华艺侨(北京)拍卖有限公司委托拍卖合同》,合同编号HY0000376,合同载明拍品名称斗彩缠枝花葫芦瓶,库号C0134,起拍价36万元,拍卖场次编“秋拍”“2016年港”,金额4000元。上述委托拍卖合同均约定,委托人自愿在华艺侨拍卖公司或华艺侨拍卖公司委托的拍卖公司举办的拍卖会上拍卖以上拍品,并同意按照约定的费用标准支付费用。佣金、费用:委托人在拍卖前应向拍卖方支付拍品保留价2%的费用(包括宣传费、撰稿费、保证金、保险费、第三方鉴审费等其他约定费用);拍品成交的,拍卖方有权从成交款中扣除佣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约定费用,退还已收取的前期费用;拍品未成交的,拍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已收取的各项费用不予退还。委托人拍前未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方宣传费、撰稿费、保证金、保险费、文物鉴审费和其他约定费用的,拍卖方有权终止拍卖,已收费用不予退还。合同有效期为本次拍卖会结束后100天。诉讼中,双方认可“秋拍”“2016年港”是指将拍品运至香港参加秋季拍卖会。2016年7月18日,杨洋向华艺侨拍卖公司给付编号为HY0000266合同项下的费用6000元。2016年7月21日,杨洋向华艺侨拍卖公司给付编号为HY0000375、HY0000376合同项下的费用8000元。华艺侨拍卖公司提交的《2016年香港艺术品精品专场拍卖会(香港辑)》图录册载明,拍卖时间2016年9月28日10:00,预展地点香港如心海景酒店11层2-4宴会厅,拍卖地点香港如心海景酒店11层H厅。上述图录册共440页,第145页编号A13的展品图片为珐琅彩六方花觚,第147页编号A16的展品图片为斗彩缠枝花葫芦瓶,第430页编号805的展品图片为螭龙纹带勾。原被告双方均提交了拍卖会的录像光盘,内容所载一致。录像画面显示,拍卖会现场系通过影像展示的方式介绍拍品,未对拍品进行实物展示。诉讼中,双方确认涉诉的三份委托拍卖合同的期限已经届满。关于拍卖方式,华艺侨拍卖公司述称其将三件拍品经由深圳运到香港参加了2016年9月28日如心海景酒店举办的秋季拍卖会,预展两天,并提交了ATA货物暂准进口单证册打印件、酒店预订网页信息、陈萌的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复印件、机票订单网页截图、陈萌个人微信截图、香港消费票据等予以佐证,但ATA货物暂准进口单证册无法提供原件。杨洋主张,华艺侨拍卖公司并未将其拍品运到香港进行拍卖,拍卖会是虚假的拍卖会,录像中未有展柜及拍品的镜头,且看不出在香港举办;杨洋曾向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工商所举报华艺侨拍卖公司,工商所工作人员主持调解过程中,华艺侨拍卖公司工作人员自认委托另一家公司进行了影像拍卖,并未将实物运到香港;华艺侨拍卖公司无法提供任何拍卖会审批、备案以及藏品出境的手续,未履行委托合同义务。关于《2016年香港艺术品精品专场拍卖会(香港辑)》图录册,华艺侨拍卖公司述称图录册共印制了500册,每册成本200元,但未提交证据证明其所述。杨洋主张,上述图录册不符合法律规定,未载明拍卖活动的时间、预展时间和地点、拍卖规则、拍卖人的联系方式等信息。关于委托拍卖费用,华艺侨拍卖公司述称,本案中收取的费用用于支付图录、保险、运输、报关费用以及举办拍卖会的场地费用、人员成本和行政成本,但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其所述。原告杨洋对制作图录册的事实无异议。另,华艺侨拍卖公司述称,提交的ATA单证册证据系中国国际商会出具的,是办理入境时使用的,原件在中国国际商会处。中国国际商会官网关于ATA使用流程的信息显示,ATA单证册中包括了相应数量的“黄色”“白色”和“蓝色”报关单(包括存根和凭证)。出口时,出境地海关官员在存根和凭证上分别签注盖章,并撕下凭证留存;进口时,进境地海关官员在存根和凭证上分别签注盖章,并撕下凭证留存。上述事实,有当事人提交的三份《华艺侨(北京)拍卖有限公司委托拍卖合同》、两张收据、《2016年香港艺术品精品专场拍卖会(香港辑)》图录册、拍卖会录像光盘、网站信息以及当事人陈述意见等在案佐证。本院认为:杨洋与华艺侨拍卖公司签订的三份《华艺侨(北京)拍卖有限公司委托拍卖合同》,均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合同,双方均应依约履行合同义务。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华艺侨拍卖公司是否按照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将三件拍品运到香港进行拍卖。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本案中,华艺侨拍卖公司辩称,其将涉诉的三件拍品经由深圳运到香港参加了2016年9月28日如心海景酒店举办的秋季拍卖会,并提交ATA货物暂准进口单证册网上打印件、酒店预订网页信息、陈萌的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复印件、机票订单网页截图、陈萌个人微信截图、香港消费票据、拍卖会光盘、图录册等予以佐证。但是,ATA货物暂准进口单证册为打印件,无法与原件核对,酒店预订网页信息、陈萌的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复印件、机票订单网页截图、陈萌个人微信截图、拍卖会光盘、图录册等均为间接证据,以上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华艺侨拍卖公司将拍品运到香港进行了拍卖。华艺侨拍卖公司亦无法补充提交出入境存根等证据证明其所述。因此,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华艺侨拍卖公司的主张,本院对其答辩意见不予采信。现三份委托拍卖合同期限届满,华艺侨拍卖公司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未将拍品运至香港参加秋季拍卖会,已构成违约。原告杨洋要求被告华艺侨拍卖公司返还委托拍卖费用,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但就返还费用的金额问题,现有证据表明,华艺侨拍卖公司为履行委托拍卖合同,制作了图录册并支出了相应费用,本院结合华艺侨拍卖公司陈述的图录册印刷数量、页数、人员成本、合同履行情况等,酌情确定华艺侨拍卖公司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为2000元。据此,华艺侨拍卖公司应向杨洋返还委托拍卖费用12000元。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华艺侨(北京)拍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杨洋委托拍卖费用一万二千元;二、驳回原告杨洋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七十五元,由原告杨洋负担二十五元(已交纳),由被告华艺侨(北京)拍卖有限公司负担五十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 燕二〇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书记员 韩跃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