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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0282执210号

裁判日期: 2017-05-31

公开日期: 2017-06-26

案件名称

郑万冬与夏凤梅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桦甸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桦甸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282执210号郑万冬、夏凤梅: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郑万冬与被执行人夏凤梅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被执行人郑万冬自动履行和解协议。执行金额11000.00元(郑万冬已先行自动履行1000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