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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0304执474号

裁判日期: 2017-05-31

公开日期: 2017-08-04

案件名称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李强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城市规划管理(规划)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淄博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李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全文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7)鲁0304执474号申请执行人:淄博市国土资源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7030000422460XJ。住所地:张店区人民西路**号。负责人:孙中华,局长。委托代理人:蒋永涛,山东秀坤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宋国锋,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博山分局工作人员。被执行人:李强,男,1981年10月9日出生,汉族,住博山区。申请执行人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4月2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淄国土罚字[2016]第6924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听证,本案现已审查终结。申请执行人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12月12日以被执行人李强未经依法批准,擅自于2015年9月份占用博山区石马镇中石村村民委员会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耕地325平方米、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居民点用地432平方米合计757平方米建设仓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为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作出了淄国土罚字[2016]第69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的内容是: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北至博山区石马镇中石村村民委员会居民点用地、耕地,南至博山区石马镇中石村村民委员会居民点用地、耕地,东至博山区石马镇中石村村民委员会耕地,西至博山区石马镇中石村村民委员会居民点用地范围内的757平方米土地;限期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北至博山区石马镇中石村村民委员会居民点用地、耕地,南至博山区石马镇中石村村民委员会居民点用地、耕地,东至博山区石马镇中石村村民委员会耕地,西至博山区石马镇中石村村民委员会居民点用地范围内的325平方米土地;并对非法占用的325平方米耕地按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计人民币9750.00元,对非法占用的432平方米居民点用地按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计人民币8640.00元,共计人民币壹万捌仟叁佰玖拾元整(¥18390.00元)。申请执行人一并提供了据以作出该决定的证据材料一宗。请求执行该决定书部分内容,即要求被执行人拆除在非法占用的325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本院于2017年5月2日举行了执行听证会,申请执行人淄博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代理人宋国锋、被执行人李强到会,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经审查查明,申请执行人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淄国土罚字[2016]第69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16年12月12日依法送达给被执行人李强,被执行人李强未提起行政诉讼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申请执行人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淄国土罚字[2016]第69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项处罚内容为:“限期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北至博山区石马镇中石村村民委员会居民点用地、耕地,南至博山区石马镇中石村村民委员会居民点用地、耕地,东至博山区石马镇中石村村民委员会耕地,西至博山区石马镇中石村村民委员会居民点用地范围内的325平方米土地”。申请执行人针对被执行人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作出的[2016]第69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项处罚内容,没有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五条规定,被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缺乏法律依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综上,申请执行人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淄国土罚字[2016]第69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项处罚内容明显缺乏法律依据。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不予执行申请执行人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淄国土罚字[2016]第69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项处罚内容。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审判长 张 萍审判员 栾贻山审判员 张 磊二〇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书记员 田 雨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