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皖04刑辖55号
裁判日期: 2017-05-31
公开日期: 2017-06-06
案件名称
马占辉故意杀人管辖刑事决定书
法院
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徽省淮南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故意杀人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同 意 移 送 管 辖 决 定 书(2017)皖04刑辖55号凤台县人民法院:你院于2017年4月28日关于被告人马占辉故意杀人一案请求移送本院审判的报告收悉,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同意将该案移送本院审判。你院收到此决定书后,即办理有关移送事宜,并书面通知提起公诉的凤台县人民检察院。二〇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抄送:淮南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