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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冀0824民初1599号

裁判日期: 2017-05-31

公开日期: 2017-07-03

案件名称

杨子贵与蔄茂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滦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滦平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子贵,蔄茂松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河北省滦平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冀0824民初1599号原告:杨子贵,男,1959年12月29日出生,住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小江,河北华川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被告:蔄茂松,男,1980年10月20日出生,住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原告杨子贵与被告蔄茂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杨子贵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小江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蔄茂松经本院合法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杨子贵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被告蔄茂松给付拖欠油款43415.00元;2、请求判令被告蔄茂松偿还自2014年12月31日至还清之日的利息(此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被告蔄茂松在我处购买柴油费用共计43415.00元,此款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至今未付,造成我一定的经济损失。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减少损失,依据有关规定,特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蔄茂松给付所欠油款并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被告蔄茂松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书面答辩状。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原告杨子贵当庭出示如下证据材料:1、被告为原告出具的欠条,用以证明被告欠原告油款43415.00元;2、滦平县人民法院(2016)冀0824民初1345号民事裁定书,用以证明原告曾向滦平县人民法院起诉。被告蔄茂松未提交证据材料。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2014年,被告蔄茂松在原告杨子贵处赊购柴油,尚欠原告杨子贵油款43415.00元未付。本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被告蔄茂松在原告杨子贵处购买柴油,原告杨子贵与被告蔄茂松之间的买卖合同成立,双方的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应认定有效。原告杨子贵将柴油交付给被告蔄茂松,履行了出卖人的义务,被告蔄茂松应按照约定期限给付油款,被告蔄茂松未按约定期限给付所欠油款,构成违约,原告杨子贵要求被告蔄茂松给付油款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支持。原告杨子贵与被告蔄茂松没有逾期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给付利息的约定,被告蔄茂松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为宜,对于原告杨子贵超出部分的诉讼请求,因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蔄茂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杨子贵油款人民币43415.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自2014年12月3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杨子贵的其它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人民币880.0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440.00元,由被告蔄茂松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石刚二〇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书记员  王强附页:1、判决主文引用的法律条款具体内容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一百五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对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2、上诉如果不服这份判决,在收到这份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有权提起上诉。上诉需要按本判决书规定的份数书写上诉状,并预交上诉费。上诉费系本院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代收。如果上诉,请提前到滦平县金沟屯人民法庭领取交纳上诉费通知书。3、判决的生效和执行当事人未提起上诉的,本判决书将于上诉期届满的次日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或裁定送达之次日将是法律文书生效之日。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