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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722刑初104号

裁判日期: 2017-05-31

公开日期: 2018-09-23

案件名称

黄毕先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汉寿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汉寿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六条

全文

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湘0722刑初104号公诉机关汉寿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黄毕先,女,1977年3月12日出生于湖南省汉寿县,回族,小学文化,务工,住汉寿县。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2016年9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9日被逮捕,同年10月12日被监视居住,2017年5月15日被取保候审。现在家。汉寿县人民检察院以湘汉检刑诉[2017]9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毕先犯交通��事罪,于2017年5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7年5月3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汉寿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钢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黄毕先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汉寿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8月1日13时45分,被告人黄毕先驾驶“乖乖兔”牌二轮摩托车从自家禾场驶入汉寿县聂家桥乡武峰村六组的道路时,因未及时避让行经该路段的被害人雷某1所驾电动车,导致两车相撞,造成雷某1倒地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汉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人黄毕先负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案发后,被告人黄毕先明知他人报警,仍留待现场等候民警处理,到案后如实交代了其所犯罪行,并已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80000元,达成和解协议。上述事实,被告人黄毕先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未提出异议,并有报警案件登记表、到案经过、被害人雷某1病例记录、病危告知书、出院记录、出院诊断书、医院收费票据、居民死亡殡葬证、户口注销证明、协议书、谅解书、欠条、收条、黄毕先户籍资料等书证,证人罗某、胡某、万某、雷某2的证言,被告人黄毕先的供述与辩解,车辆痕迹司法鉴定意见书及车辆痕迹照片,物证检验鉴定报告,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现场勘验笔录、交通事故现场图、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黄毕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黄毕先明知他人报警,仍留待现场等候民警处理,并如实交代了其所犯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黄毕先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部分经济损失,并达成了谅解协议,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黄毕先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并结合汉寿县司法局提供的《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报告》,认为被告人黄毕先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对被告人黄毕先宣告缓刑,并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黄毕先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员  戴清娟二〇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书记员  涂 朦附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