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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611执恢71号

裁判日期: 2017-05-31

公开日期: 2017-11-16

案件名称

刘云岩与练习武、徐宁民间借贷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岳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2017)湘0611执恢71号刘云岩、练习武、徐宁:权利人刘云岩依据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君民初字第497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中,本院提取被执行人徐宁的住房公积金57600元并巳转付申请人刘云岩,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