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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冀01执复95号

裁判日期: 2017-05-31

公开日期: 2017-11-16

案件名称

高瑞国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高瑞国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百四十一条

全文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复 议 决 定 书(2017)冀01执复95号复议申请人:高瑞国,男,蒙古族,1978年12月2日出生,住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委托代理人:魏向羽,男,汉族,1993年6月26日出生,住内蒙古赤峰市,与高瑞国系同事关系。复议申请人高瑞国不服河北省平山县人民法院(2017)冀0131执罚232号罚款决定,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申请人高瑞国申请复议称,请求依法撤销该罚款决定书。其复议理由:一、平山县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人的罚款过重,有失偏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十万元以下。申请人因资金筹措问题而焦头烂额的情况下忘记向平山县人民法院报告自己的财产状况,确实给法院的执行工作造成了困扰,但平山县人民法院据此认定复议申请人拒不报告其财产情况,从而作出法律规定的顶格处罚,对复议申请人来说有失偏颇!退一步讲,即使认定复议申请人的行为确实属于拒不报告其财产状况的情形,也远未达到应当适用顶格处罚所对应情节的严重程度。平山县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人处以十万元罚款的行为,有滥用自由裁量权的嫌疑,有失偏颇。二、复议申请人事实上不具有履行能力,巨额罚款非但不利于案件的执行,反而会使复议申请人雪上加霜,陷入危机。众所周知,近几年的经济形势不好,很多创业人员都是靠举债来艰难的维持企业生存。复议申请人事实上不具备履行能力,已经陷入难以自保的生存困境,目前正在四处筹措资金,以期尽快还上对申请执行人田晓伟的借款,平山县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人的“巨额”罚款,无异于雪上加霜。恳请贵院能够综合考虑复议申请人此次行为的原因、态度、情节等,予以撤销河北省平山县人民法院(2017)冀0131执罚232号罚款决定书。本院查明,原告田晓伟与高瑞国、贾雪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平山县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28日作出(2016)冀0131民初23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高瑞国、贾雪莲偿还田晓伟借款240万元,并自2014年12月18日始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付利息,二被告相互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原告田晓伟其他诉讼请求。因二被告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原告田晓伟于2017年2月8日申请强制执行。平山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2月10日作出(2017)冀0131执232号执行通知书,2017年2月27日作出(2017)冀0131执232号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2017年3月14日作出(2017)冀0131执232号执行决定书,决定将高瑞国、贾雪莲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并于2017年3月21日送达被执行人。2017年3月14日作出(2017)冀0131执拘232号拘留决定书,决定对高瑞国拘留十五日。2017年4月14日迁安交警大队李嘉楠、唐恒银出具情况说明载明:2017年4月13日15时30分许,在迁安市高速支线检查站,查获省临控人员高瑞国,并告知高瑞国在平山县人民法院有经济纠纷案件,被平山县公安局依法立案临控,我们与平山县公安机关已经取得联系,但高瑞国以身体不适为由拒不下车,高瑞国属于临控人员无法正常对其采取强制措施,随后高瑞国以去厕所为由不告而别。平山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4月17日作出(2017)冀0131执罚232号罚款决定书,决定对高瑞国罚款十万元。高瑞国不服,向本院申请复议。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本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平山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高瑞国依法作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被执行人高瑞国拒不报告财产情况,且在平山县人民法院对其作出拘留决定,公安机关查控过程中,拒不配合,其行为严重影响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以及本案的执行,之后对其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复议申请人高瑞国所称对其罚款过重,有失偏颇。其复议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该罚款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百四十一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如下:驳回高瑞国的复议申请,维持河北省平山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冀0131执罚232号罚款决定。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二〇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