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0522执81号
裁判日期: 2017-05-31
公开日期: 2017-06-27
案件名称
胡某危险驾驶罚金一审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秦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秦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秦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甘0522执81号移送部门刑事审判庭,被执行人:胡某关于本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的胡某危险驾驶罚金一案,被执行人胡某已全部履行完甘肃省秦安县人民法院(2017)甘0522刑初6号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已经执行完毕,应予结案。特此通知秦安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