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1025执19-5号
裁判日期: 2017-05-31
公开日期: 2017-07-21
案件名称
谢晓虎和黄会武合伙协议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镇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镇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陕西省镇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陕1025执19-5号申请执行人谢晓虎,1978年5月4日生,男,住镇安县。被执行人黄会武,1968年10月10日生,男,住镇安县。申请执行人谢晓虎与被执行人黄会武、廖景红合伙协议纠纷一案,镇安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陕1025民初335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黄会武逾期未履行该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谢晓虎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偿还300000.00元,本院依法受理。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黄会武已按照调解书规定将2017年1月8日之前应给付的30.00万元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17)陕1025执19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