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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0214执98号

裁判日期: 2017-05-31

公开日期: 2017-08-04

案件名称

黄万章、青岛立池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青岛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黄万章,青岛立池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鲁0214执98号申请执行人:黄万章,男,1973年11月4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被执行人:青岛立池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向阳路东侧、河东路北侧,组织机构代码:77026724-6。法定代表人池玉树,该公司董事长。申请执行人黄万章与被执行人青岛立池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5)城民初字第4549号民事判决书。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轮候查封被执行人所有的土地,暂不具备处置条件,司法拘留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5)城民初字第4549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后,申请执行人可依法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胡绪庆审 判 员  王 刚代理审判员  刘晓东二〇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书 记 员  田国涛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