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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106执267号

裁判日期: 2017-05-31

公开日期: 2017-07-04

案件名称

河南云富安建材有限公司与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河南云富安建材有限公司,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豫0106执267号申请执行人河南云富安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保金,职务总经理。被执行人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兴文,总经理。申请执行人河南云富安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于2017年5月31日将欠款足额发放给申请人河南云富安建材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7)豫0106执267号案件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游俊豪二〇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书记员  王 昆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