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1328民初800号
裁判日期: 2017-05-31
公开日期: 2017-08-24
案件名称
程善果与韩本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蒙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蒙阴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程善果,韩本玉
案由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三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全文
山东省蒙阴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鲁1328民初800号原告程善果,男,1982年2月9日出生,汉族,农民,住蒙阴县。委托代理人公富厚,蒙阴县垛庄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韩本玉,男,1969年3月19日出生,汉族,农民,住蒙阴县。委托代理人李志增,男,1962年8月8日出生,汉族,居民,住蒙阴县。原告程善果与被告韩本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7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程善果及其委托代理人公富厚、被告韩本玉及其委托代理人李志增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程善果诉称,2016年6月26日,原告在被告韩本玉处工作期间,因在施工过程中被大型切割机割伤右脚跟部,住院治疗8天,花医疗费9000余元,被告只支付8000元,出院后被告对原告的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等未予赔偿,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依据法律规定,特诉至法院,请求法院调解或判决被告赔偿我医疗费8878.3元、误工费8908.5元、伙食补助费240元、护理费2672.55元、交通费800元,伤残赔偿金25860元、鉴定费14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500元、营养费900元、复印费32元等共计50159.35元,减去被告已支付的8000元。要求被告赔偿42159.35元。诉讼费由被告负担。被告韩本玉辩称,原告要求数额过高,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且被告已为原告垫付了全部医疗费,另外原告在本次事故中存在严重过错,应按比例承担相应责任,被告请求法庭查明事实,划分责任后,将被告多预付的费用返还。经审理查明,2016年6月26日,原告在被告处工作期间,在施工过程中,原告酒后被切割机割伤右脚根部,原告伤后到临沂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8天,花医疗费8928.33元。原告的伤情经其自行委托临沂鼎衡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右踝肌腱断裂,伤残等级为十级,建议其误工期限为150日,护理期限为45日,营养期限为30日。原告支出鉴定费1400元。在庭审过程中,被告韩本玉以原告自行委托及适用标准原因向本院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经蒙阴县人民法院依法委托,泰安东岳司法鉴定所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程善果未达《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评残标准,不予评定伤残等级。同时查明,被告已支付原告医疗费等13000元。参照2016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农村居民的误工费为每天59.39元。原告的误工费计算为8908.5元、护理费计算为2672.5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为240元上述事实,由当事人陈述、医疗收费票据、××例、鉴定结论及庭审笔录、书证等证据予以证实,均已收集记录在卷。本院认为,原告程善果给被告提供劳务,原、被告之间形成事实上雇佣关系。原告在给被告施工过程中被切割机割伤,被告应当对原告造成的损失给于赔偿。故对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法医鉴定费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对于原告要求的交通费800元可酌定为500元。对原告要求的复印费系间接损失,本院不予支持。对原告要求的伤残赔偿金、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因原告未构成伤残,故对其该三项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原告程善果作为具体的劳务提供者,应当明知其饮酒的行为在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后果,其疏忽大意或轻信能够避免,因工作中午饮酒,在施工过程中被切割机割伤造成事故发生,对此,原告在主观上有过失,对此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可以减轻被告韩本玉的赔偿责任。被告已支付医疗费13000元,对此,应当在被告韩本玉赔偿的数额中予以扣除。本案经调解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韩本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程善果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15854.57元(应扣除被告韩本玉已支付原告的13000元)。二、驳回原告程善果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14元,减半收取407元,由原告程善果负担307元,被告韩本玉负担1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员 王加海法官助理 李世龙二〇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书 记 员 王 青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