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粤01刑初637号
裁判日期: 2017-05-30
公开日期: 2017-06-13
案件名称
李伟与彭志锋、黎广森、莫自傅、陈某志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2016刑初637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某志,彭某锋,莫某某,黎某森,李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百四十八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