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826执125号
裁判日期: 2017-05-30
公开日期: 2017-09-12
案件名称
赵国山与张强生合同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涟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涟水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涟水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苏0826执125号本院在执行赵国山与张强生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张强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张强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期限24个月。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五月三十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