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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826执125号

裁判日期: 2017-05-30

公开日期: 2017-09-12

案件名称

赵国山与张强生合同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涟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涟水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涟水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苏0826执125号本院在执行赵国山与张强生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张强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张强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期限24个月。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五月三十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