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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282执2199号

裁判日期: 2017-05-30

公开日期: 2018-09-17

案件名称

黄玲玲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慈溪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慈溪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浙0282执2199号本院在执行黄玲玲与许红飞、陆静慧、戎素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许红飞、陆静慧、戎素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许红飞(公民身份号码:)、陆静慧(公民身份号码:)、戎素珍(公民身份号码:)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五月三十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