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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晋1082执保2号

裁判日期: 2017-05-03

公开日期: 2017-11-10

案件名称

霍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刘海燕财产保全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霍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霍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霍州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1082执保2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霍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刘海燕财产保全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霍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保全被执行人刘海燕位于运城市农业银行100000元,现已保全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现通知如下:霍州市人民法院(2017)晋1082执保2号保全完毕,本案予以结案。审判员 :荀杏红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书记员 :赵培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