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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2223民初1598号

裁判日期: 2017-05-03

公开日期: 2018-03-28

案件名称

万立龙与红林、白虎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扎赉特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万立龙,红林,白虎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人民法院p t ; ” > 民 事 裁 定 书(2017)内2223民初1598号原告:万立龙,男,1971年2月2日出生,汉族,教师,住内蒙古自治区。被告:红林,男,43岁,民族不明,农民,住内蒙古自治区。被告:白虎,男,39岁,民族不明,农民,住内蒙古自治区。原告万立龙诉被告红林、白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万立龙于2017年5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万立龙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一款之���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万立龙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万立龙负担。审判员白晓娟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书记员白萨日娜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