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1202执338号
裁判日期: 2017-05-03
公开日期: 2017-11-17
案件名称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团管理协会申请刘某某执行裁定书
法院
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铁岭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刘某某,铁岭市银州区金汉斯音乐会所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全文
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辽1202执338号申请执行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申请执行人刘某某。申请执行人铁岭市银州区金汉斯音乐会所。被执行人刘某某。被执行人铁岭市银州区金汉斯音乐会所,住所地银州区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辽12民初22号,责令被执行人刘某某、铁岭市银州区金汉斯音乐会所。但被执行人刘某某、铁岭市银州区金汉斯音乐会所至今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划拨被执行人刘某某、铁岭市银州区金汉斯音乐会所银行存款X元。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史伟君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书记员 李 杨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