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辽1202执338号

裁判日期: 2017-05-03

公开日期: 2017-11-17

案件名称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团管理协会申请刘某某执行裁定书

法院

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铁岭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刘某某,铁岭市银州区金汉斯音乐会所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全文

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辽1202执338号申请执行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申请执行人刘某某。申请执行人铁岭市银州区金汉斯音乐会所。被执行人刘某某。被执行人铁岭市银州区金汉斯音乐会所,住所地银州区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辽12民初22号,责令被执行人刘某某、铁岭市银州区金汉斯音乐会所。但被执行人刘某某、铁岭市银州区金汉斯音乐会所至今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划拨被执行人刘某某、铁岭市银州区金汉斯音乐会所银行存款X元。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史伟君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书记员  李 杨 来源: